離婚時這些財產不必平均分割:法律怎么說?
作者:佚名|分類:百科常識|瀏覽:88|發布時間:2025-12-10
離婚時家里所有的東西都需要平均分配嗎?2025年9月9日河南的一則新聞給出了答案:有些東西誰也分不走。法律就像一把公正的尺子,確保每個人的利益得到公平對待。
婚前個人購買的財產,無論結婚多久,都歸原主所有。例如,小張在婚前全款購置了一套公寓,離婚時妻子提出要分割一半,但法院明確拒絕了她的請求。只要能證明是婚前購買的物品,不論是房子、汽車還是存款股票,誰也無法覬覦。
如果一方婚前貸款購房,并且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那么這部分還款及增值部分應當由另一方補償給原借款人。這種情況下,法律同樣會公平地處理財產分割問題。

父母或親屬贈予的房產、遺產或其他財物,只要明確表示只給予某一方,則離婚時這些物品不會被對方分走。比如老李的父親在遺囑中指明房子只歸兒子所有,在他去世后妻子試圖瓜分遺產,但法院并未支持她的訴求;舅舅贈送股份并附有協議聲明“僅給外甥”,因此當兩人離婚時,法律同樣保護了這一安排。
對于因工傷或交通事故獲得的賠償金、醫療費用補償等款項,法律規定這些錢專屬于受傷的一方。例如小王因為工傷獲得了20萬元賠償款,妻子想要求分一半但被法院駁回。此外,個人專屬用品如程序員的工作電腦、醫生的專業聽診器以及祖傳遺物也不得隨意分割。
需要強調的是,上述規定同樣適用于女方的情況,并不存在性別上的偏袒。法律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提倡通過婚前協議等方式提前約定財產歸屬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爭端。
婚姻的本質在于共同生活和相互扶持,而非斤斤計較財產分配問題。明確界定好各自的財產權益,有助于維護夫妻之間的情感純度與和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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